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及本市關于穩就業、促發展的決策部署,積極應對疫情影響,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提升職工技能,現就做好本市受疫情影響企業職工線上職業培訓補貼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與原則
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職工參與的原則,鼓勵受疫情影響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組織職工開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通過實施補貼政策,降低企業培訓成本,激發企業培訓內生動力,提升職工職業技能水平和就業穩定性,助力企業渡過難關、恢復發展,為本市經濟平穩運行提供技能人才支撐。
二、補貼對象與條件
(一)補貼對象:在本市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受疫情影響停工停業或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但仍積極組織職工開展與主營業務相關的線上職業技能培訓的企業。
(二)申請條件:
- 企業組織的線上培訓內容應符合國家職業標準和本市產業發展方向,且與職工崗位職責緊密相關。
- 培訓平臺需具備合法資質,能實現學員注冊、課程學習、過程記錄、考核測試等功能,確保培訓過程可查詢、可追溯。
- 企業需制定詳細的線上培訓方案,明確培訓項目、課程、師資、時長、考核方式等,并按計劃組織實施,保證培訓質量。
- 企業申請補貼時,應已完成培訓計劃,且職工考核合格率達到規定要求。
三、補貼標準與方式
(一)補貼標準:按照企業實際培訓費用(包括平臺使用費、課程資源費等直接相關費用)的一定比例給予補貼,每人每個培訓項目補貼上限參照本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相關標準執行。具體比例和上限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公布。
(二)補貼方式:補貼資金采取“先培訓、后補貼”的方式。企業按通知要求完成培訓并提交申請,經審核通過后,補貼資金直接撥付至企業賬戶。
四、申報與審核流程
(一)備案申請:擬開展線上培訓的企業,應在培訓開始前通過本市統一的線上職業培訓服務平臺提交備案申請,包括企業信息、培訓方案、參訓職工名單、預算等。
(二)實施培訓:企業按備案方案組織實施線上培訓,并按要求在培訓平臺留存學習記錄、考核結果等過程性材料。
(三)補貼申請:培訓完成后,企業通過線上服務平臺提交補貼申請,并上傳培訓報告、費用票據、考核結果等證明材料。
(四)審核撥付: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可進行實地核查。審核通過的,匯總報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復核。復核無誤后,由區財政部門按程序將補貼資金撥付至企業。
五、職責分工與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協同配合,確保政策落地見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政策制定和監督管理;財政部門負責資金保障和撥付監管;各區具體負責本區域內企業的組織動員、備案審核、過程監督和補貼發放工作。
(二)強化技術支撐與運營服務:依托本市統一的線上職業培訓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開展相關工作。技術運營團隊需確保平臺穩定、安全、高效運行,提供便捷的企業備案、課程接入、學習管理、數據統計及補貼申請等功能。要加強對企業和職工的平臺使用指導與培訓,提供及時的技術支持與客服服務,保障線上培訓順利開展。鼓勵平臺接入優質課程資源,豐富培訓內容。
(三)嚴格監督管理:企業應對申報材料和培訓過程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的,一經查實,將追回已發放補貼,并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企業和責任人責任,情節嚴重的列入失信記錄。相關部門應加強對培訓過程、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評估,確保資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四)廣泛宣傳動員:各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力度,通過多種渠道將政策內容、申報流程等精準推送給企業,提高政策知曉度,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參與。
六、附則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視疫情情況另行確定。具體實施細則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另行制定。此前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報告。